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来源:测绘地勘科 发表时间:2022-03-03 09:26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防治能力建设等。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运城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运城市位于山西省南部,面积14182.88平方千米,地处华北板块南部,横跨云丘山块凸、河津块凹、稷王山块凸、运城块凹、中条山块凸,王屋山块凹、芮城盆地7个地貌单元,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多样,构造与地震活动较强烈,叠加人类工程活动影响,造成运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

  截止2020年底运城市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660处,其中崩塌459处,滑坡73处,泥石流46处,地面塌陷22处,地裂缝60处;按规模划分:巨型1处,大型34处,中型93处,小型532处;按险情划分:大型1处,中型48处,小型611处;按行政区域划分:夏县59处,平陆县25处,河津市35处,永济市47处,临猗县53处,稷山县27处,芮城县104处,盐湖区47处,闻喜县56处,绛县36处,新绛县64处,万荣县17处,垣曲县90处。660处隐患点威胁人数15587人,威胁财产54641万元。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面对严峻复杂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依规防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基本完成了《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1、调查评价取得重大进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配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完成了13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编制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芮城县、垣曲县、平陆县、夏县、河津市、新绛县、稷山县共7个县(市)配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继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完成了13个县(市、区)地质灾害年度“三查”(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冻融期核查工作,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2065次,准确掌握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的数量、规模、发育程度、分布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通过避让搬迁、工程治理等措施累计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84处,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完成了山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芮城县县城规划区、闻喜县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等13个县(市、区)共36个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减少了评估数量、简化了评估程序、降低了评估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为运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2、监测预警得到有效落实

  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发放了“两卡一表”(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预案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等。累计发布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8次,发布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53次。

  3、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十三五”期间,在我市实施的平陆县张村镇太阳渡村不稳定斜坡、芮城县大王镇泉沟村滑坡和不稳定斜坡、盐湖区上月泥石流、夏县祁家河乡七泉村滑坡、夏县泗交镇王家河村滑坡5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了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最终验收,使250余户1200余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保护财产5000余万元。

  “十三五”期间,运城市累计投入配套资金2879.87万元实施了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使27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内的1192户4108人摆脱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威胁,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十三五”期间,各县政府加大了对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力度,其中夏县投资114.32万元治理了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使26户106人111间房、250m道路免受地质灾害威胁,保护财产225万元;闻喜县投资19.37万元治理了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使4户21人16间房免受地质灾害威胁,保护财产160万元;稷山县投资98.99万元治理了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使140m村路、50m省道免受地质灾害威胁,保护财产170万元。

  4、应急防治能力不断加大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民政、财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技术支撑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市政府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了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由2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专业涵盖水工环、地质、矿产、测绘等,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制定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值班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四是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机制,13个县(市、区)均与地勘单位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协议,专业队伍包县进村提供技术服务。五是县(市、区)建立了有专家参与的应急抢险队伍,应急处治地质灾害灾(险)情342起,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83次,参加人数1.2万余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加强。

  5、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

  通过开展基层“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人员)宣传培训活动和县、乡、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活动,增强了他们的防灾减灾的责任意识。

  “十三五”期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进行宣传培训工作,累计开展培训125次,参加培训人员2.2万余人。此外,每年的“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累计开展宣传446次,发放相关材料7.7万余份。

  (三)“十四五”防治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运城市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关键时期。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实施目标和行动准则。

  2、地质灾害仍将长期处于高发态势

  运城市黄土台塬区及山区的沟谷发育,山高坡陡,岩石风化强烈,黄土边坡近乎直立,具有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公路铁路建设、矿业开发、切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又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据气象和地震部门预测,“十四五”期间气候变化处于活跃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暴雨频发等可能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地质灾害仍将呈高发、频发态势。

  3、地质灾害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调查评价精度和深度不足,风险识别能力有待提升。由于地质灾害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尚有未被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对区域内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成灾机理研究程度较浅,亟需进行重点城镇和区域高精度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二是监测预警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主要依靠群测群防员对房前屋后小范围进行监测预警,范围有限,自动化程度低,坡体变形及裂缝变化肉眼难以及时发现,普适性监测、专业监测及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三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艰巨,我市仍有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待统筹谋划,提高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成效。

  二、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显著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危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地质灾害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按照风险等级,分级负责承担防治责任,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担其责,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

  3、预防为主,综合施治

  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提高预警精准度,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有效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坚持以历史主动精神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心前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灾中、灾后的工程硬措施逐步向灾前的规划、评估软措施转移,实现工作重点由减轻灾害损失逐步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常规方法和高新技术相结合,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着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进一步降低因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靠科技创新,加大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地质灾害”,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与信息化程度。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损失向减轻风险转变;通过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与风险调查科技水平,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全覆盖,全面掌握我市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和变化特征;通过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争消除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力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特征,运城市境内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3个大区。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8个亚区,面积为3154.37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2.24%;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包括6个亚区,面积为4525.5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31.91%;低易发区面积为6502.92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45.85%。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河津市下化乡一带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

  该区分布于运城市北部吕梁山一带,主要涉及河津市下化乡,面积85.21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6%。地貌单元属于构造剥蚀中低山区,区内沟谷深切地形起伏大,地层岩性主要为灰岩、砂岩及黄土,受地质构造影响,岩土体节理裂隙发育,以矿业开发、道路建设、切坡建房、降雨等引发的地面塌陷、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为主。区内现有隐患点24处,其中地面塌陷9处、崩塌10处、滑坡5处;规模等级大型3处,中型4处,小型17处,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2)稷山县、新绛县北部吕梁山中低山区一带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2)

  该区分布于稷山县化峪镇、西社镇,新绛县北张镇、泽掌镇北部。面积141.04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99 %。地貌单元属于构造剥蚀中低山区,地层岩性以灰岩、白云岩等为主,岩体节理裂隙发育,以切坡修路、降雨等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主。区内现有隐患点32处,其中崩塌26处、滑坡3处,泥石流2处、地裂缝1处;规模等级中型3处,小型29处,直接经济损失6.6万元。

  (3)稷山县、新绛县北部吕梁山山前倾斜平原一带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3)

  该区分布于稷山县西社镇,新绛县泉掌镇、北张镇、三泉镇、泽掌镇北部。面积147.16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04 %。地貌单元属于吕梁山山前倾斜平原区,地层岩性以黄土为主,受吕梁山山前弧形大断裂的影响,构造地裂缝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13处,其中地裂缝11处,地面塌陷2处;规模等级均为小型,目前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万荣县汾河南岸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4)

  该区分布于新绛县龙兴镇、横桥乡、古交镇,稷山县稷峰镇、蔡村乡,河津市小梁乡、柴家乡,万荣县裴庄乡、里望乡,面积189.32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33%。区内黄土边坡坡体上部以粉土为主,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下部多为松散的粉砂,在降雨、河流侵蚀、切坡修路建房等诱发因素影响下,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频发。区内现有隐患点38处,其中崩塌32处,滑坡5处,地裂缝1处;规模等级中型2处,小型36处,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

  (5)稷王山中低山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5)

  该区分布于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盐湖区交界处,面积191.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35%。为基岩出露区,部分被黄土覆盖。由于削坡建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内现有患点29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2处,地裂缝3处;规模等级大型1处、中型4处,小型24处,直接经济损失8.55万元。

  (6)盐湖区陶村镇~夏县禹王镇~尉郭乡一带地裂缝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6)

  该区主要涉及盐湖区陶村镇、夏县禹王镇、裴介镇、瑶峰镇、尉郭乡内,面积96.7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0.68%。地层岩性以黄土为主,受临猗~闻喜~绛县大断裂及万荣~东郭大断裂影响,地裂缝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15处地裂缝;规模等级中型1处,小型14处,直接经济损失560.5万元。

  (7)运城市南部中条山一带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7)

  该区分布于中条山北麓、南麓,涉及7个县(市、区)的23个乡镇,面积1168.63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8.24%。地貌单元属于中低山区,山势陡峻,沟谷深切,地层岩性以石英岩、白云岩、灰岩为主。在多期次构造运动作用下,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受矿业开发、切坡修路、降雨等诱发因素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187处,其中崩塌132处、滑坡20处,泥石流35处;规模等级大型20处,中型37处,小型130处,直接经济损失236.45万元。

  (8)运城市南部黄河左岸崩塌、滑坡、地裂缝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8)

  该区分布于黄河左岸高阶地,涉及芮城县东南角、平陆县、夏县、垣曲县4个县,面积1134.5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8.00%。受地层岩性、矿业开发、修路、库区水位变动等诱发因素影响,崩塌、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126处,其中崩塌88处、滑坡21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4处、地裂缝11处;规模等级大型2处,中型22处,小型102处,直接经济损失355.96万元。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运城市北部吕梁山中低山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

  该区分布于河津市下化乡、稷山县化峪镇北部,面积49.67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35%。地貌单元属于构造剥蚀中低山区,地层岩性主要为灰岩、白云岩、泥灰岩等,主要受切坡修路、降雨等诱发因素影响,崩塌地质灾害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6处,其中崩塌3处、泥石流3处;规模等级大型1处,中型3处,小型2处,直接经济损失1675万元。

  (2)运城市西部黄河左岸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该区分布于万荣县荣河镇,临猗县孙吉镇、角杯乡、东张镇,永济市张营乡、栲栳镇、蒲州镇及城北办事处,面积155.7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10%。受切坡修路建房等诱发因素影响,崩塌地质灾害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37处,其中崩塌33处,滑坡3处,地裂缝1处;规模等级中型3处,小型34处,目前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运城市黄土台塬南塬临猗县临晋镇~盐湖区三路里镇一带崩塌、地裂缝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3)

  该区分布于临猗县、盐湖区2县(区)8个乡镇,面积319.36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2.25%。区内黄土冲沟发育,由构造及降雨诱发的崩塌、地裂缝较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54处,其中崩塌47处、地裂缝5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1处;规模等级中型6处,小型48处,直接经济损失87.7万元。

  (4)绛县北部紫金山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4)

  该区分布于绛县北部、闻喜县礼元镇一小部分,面积53.91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38%。以切坡修路建房引发的滑坡、崩塌为主,区内现有隐患点11处,其中崩塌8处、滑坡1处、地裂缝1处,泥石流1处;规模等级中型1处,小型10处,目前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芮城县风陵渡镇~大王镇~平陆县常乐镇~张店镇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5)

  该区分布于芮城县、平陆县2县16个乡镇,面积1115.4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7.86%。受切坡修路建房、降雨影响,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8处,均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规模等级中型1处,小型7处,目前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平陆县三门镇~曹川镇~垣曲县牛心山~绛县破头山一带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6)

  该区分布于平陆县、垣曲县、绛县3县15个乡镇,面积2831.47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9.96%。受切坡修路建房、矿业开发影响,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育。区内现有隐患点51处,其中崩塌33处,滑坡7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6处、地裂缝3处;规模等级大型6处,中型5处,小型40处,直接经济损失241.96万元。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除高、中易发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6502.92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45.85%。区内现有隐患点29处,其中崩塌15处,泥石流1处,滑坡5处、地裂缝8处;规模等级大型1处,中型2处,小型26处,直接经济损失111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区

  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3个大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包括8个亚区,面积为2145.10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5.13%;次重点防治区包括8个亚区,面积为3573.01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5.19%;一般防治区面积为8464.77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9.68%。

  1、重点防治区(Ⅰ)

  (1)河津市下化乡一带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该区分布于河津下化乡一带,面积85.21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6%,区内现有隐患点24处,其中地面塌陷9处、崩塌10处、滑坡5处;险情等级中型5处,小型19处,威胁人数420人,威胁财产4915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县乡道路等,应采取搬迁避让、工程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矿山应加强管理,严禁超采。

  (2)稷山县、新绛县北部吕梁山中低山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分布于稷山县西社镇及新绛县北张镇、泽掌镇北部吕梁山一带,面积88.51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62%,区内现有隐患点29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3处、泥石流2处;险情等级中型2处,小型27处,威胁人数301人,威胁财产720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S233省道(营万线)、小华线、新乡公路、乡道、厂矿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并采取工程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措施,部分严重区域应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

  (3)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万荣县汾河南岸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分布于新绛县龙兴镇、横桥乡、古交镇,稷山县稷峰镇、蔡村乡,河津市小梁乡、柴家乡,万荣县裴庄乡、里望乡,面积141.57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00%。区内现有隐患点38处,其中滑坡5处、崩塌32处、地裂缝1处;险情等级大型1处,小型37处,威胁人数859人,威胁财产6680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汾河南岸的省道、公路、乡道、居民区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并采取工程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措施,部分严重区域应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

  (4)盐湖区陶村镇~夏县禹王镇~尉郭乡一带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该区分布于盐湖区陶村镇、夏县禹王镇、裴介镇、瑶峰镇、尉郭乡境内,面积96.7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0.68%,区内现有隐患点15处,均为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等级中型4处,小型11处,威胁人数885人,威胁财产4619.5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居民房屋、乡道、禹王水库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部分严重区域应采取工程措施和搬迁避让等措施。

  (5)运城市南部中条山一带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5)

  该区分布于运城市中条山北麓、南麓,面积873.85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6.16 %,区内现有隐患点185处,其中崩塌130处、滑坡20处,泥石流35处;险情等级中型18处,小型167处,威胁人数2571人,威胁财产8749.2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运芮高速、209国道、瑶峰镇至唐回公路、瑶峰镇至祁家河公路、省道、浩吉铁路、沿黄公路、乡道、厂矿等。加强监测,并采取工程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避让搬迁措施。

  (6)闻喜县石门乡~垣曲县毛家湾镇~新城镇一带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6)

  该区分布于闻喜县石门乡南部、垣曲县毛家湾镇~新城镇北部,面积195.6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38%,区内现有隐患点18处,其中地面塌陷6处、崩塌5处、滑坡5处、泥石流2处;险情等级中型2处,小型16处,威胁人数761人,威胁财产1587.7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县乡道路等,可采取搬迁避让、工程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矿山应加强管理,严禁超采。

  (7)绛县么里镇、安峪镇、卫庄镇崩塌、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7)

  该区分布于绛县么里镇、安峪镇、卫庄镇共3个乡镇,面积47.55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34%。区内现有隐患点18处,其中崩塌15处、地裂缝3处;险情等级小型18处,威胁人数110人,威胁财产732.8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沁东线、绛北大峡谷公路、里册峪水库、里册峪村025乡道、居民区等。加强监测,对道路边应进行工程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治理的同时生态环境也得到综合治理,部分严重区域应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

  (8)运城市南部黄河左岸崩塌、滑坡、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8)

  该区分布于芮城县东南角、平陆县、夏县、垣曲县共4个县,面积616.02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4.34%。区内现有隐患点124处,其中崩塌86处、滑坡21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4处、地裂缝11处;险情等级中型7处,小型117处,威胁人数2891人,威胁财产7764.5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省道、沿黄公路、乡道、居民区、大禹渡景区、圣天湖景区、小浪底水库、厂矿等。加强监测,加强库区管理,严禁乱挖乱采,对道路边应进行工程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治理的同时生态环境也得到综合治理,部分严重区域应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

  2、次重点防治区(Ⅱ)

  (1)新绛县北部吕梁山山前倾斜平原一带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该区分布于新绛县泉掌镇、北张镇、三泉镇、泽掌镇北部。面积120.15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85%,区内现有隐患点12处,其中地面塌陷2处,地裂缝10处;险情等级中型10处,小型2处,威胁人数682人,威胁财产902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居民房屋、乡道、厂矿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群测群防、简易监测等,部分严重区域应采取工程措施和搬迁避让等措施。

  (2)运城市西部黄河左岸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该区分布于万荣县荣河镇,临猗县孙吉镇、角杯乡、东张镇,永济市张营乡、栲栳镇、蒲州镇及城北办事处,面积86.61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61 %,区内现有隐患点37处,其中崩塌33处,滑坡3处,地裂缝1处;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威胁人数743人,威胁财产1491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县乡道路等,应加强监测,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3)稷王山中低山区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3)

  该区分布于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盐湖区交界处,面积180.63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1.27%,区内现有隐患点29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2处,地裂缝3处;险情等级中型2处,小型27处,威胁人数593人,威胁财产1969.2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县乡道路、厂矿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群测群防、简易监测等,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4)运城市黄土台塬南塬临猗县临晋镇~盐湖区三路里镇一带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4)

  该区分布于临猗县、盐湖区、闻喜县3县(区)共8个乡镇,面积288.50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2.03 %。区内现有隐患点54处,其中崩塌47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1处,地裂缝5处;险情等级中型1处,小型53处,威胁人数694人,威胁财产1811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县乡道路、厂矿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群测群防、简易监测等,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5)绛县北部紫金山一带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5)

  该区分布于绛县北部、闻喜县礼元镇一小部分,面积53.91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0.38%。区内现有隐患点11处,其中崩塌8处,滑坡1处,泥石流1处,地裂缝1处;险情等级中型1处,小型10处,威胁人数197人,威胁财产352.5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县乡道路、厂矿等,对地质灾害点进行群测群防、简易监测等,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6)运城市西南部中条山一带崩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6)

  该区分布于芮城县阳城镇及大王镇、永济市城西办事处及城东办事处、盐湖区席张乡等,面积294.7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2.08 %,区内现有隐患点2处,均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威胁人数6人,威胁财产55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景区、村庄、县乡道路等,应加强监测,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7)芮城县风陵渡镇~大王镇~平陆县常乐镇~张店镇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7)

  该区分布于芮城县、平陆县2县16个乡镇,面积1163.29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8.20%。区内现有隐患点8处,均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等级中型1处,小型7处,威胁人数40人,威胁财产822.5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运风高速、曹风线县乡道路等,应加强监测,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8)平陆县三门镇~曹川镇~垣曲县牛心山~绛县破头山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8)

  该区分布于平陆县、垣曲县、绛县3县15个乡镇,面积1385.14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9.77%。区内现有隐患点15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2处;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威胁人数323人,威胁财产336万元。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G209国道、临夏线厂矿等,应加强监测,并采取绿化防护及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受威胁较大的房屋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3、一般防治区(Ⅲ)

  除重点、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治区。面积8464.77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59.68%。区内现有隐患点41处,其中滑坡5处,崩塌22处,泥石流4处,地裂缝10处;险情等级中型2处,小型39处,威胁人数1135人,威胁财产2090.1万元。以预防为主,加强监测,原则上不安排治理,由各乡镇自行安排规划,若灾害突发,临时安排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和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五个方面。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合理配置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突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

  (一)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年度“三查”、冻融期核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文旅、应急等部门继续进行地质灾害年度“三查”(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冻融期核查,组织开展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工作等,全面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的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信息库,为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及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2、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一是配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继续完成芮城县、垣曲县、平陆县、夏县、河津市、新绛县、稷山县共7个县(市、区)的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后续工作;有序开展运城市1:10万及盐湖区、闻喜县、绛县、临猗县、万荣县、永济市共6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依据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措施建议,有效实施防灾减灾管理、规划控制。二是开展15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演变规律、成灾模式和风险现状,开展不同情景条件下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3、加强公路沿线、水库岸坡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在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公路(尤其是闻垣路、临陌路、运稷路、沿黄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隐患的现状调查治理;新建、改建公路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水库岸坡、库坝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现状调查,评价其稳定性、危害程度,为治理提供依据;在新建水库电站、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中,要加强防范,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二)监测预警

  1、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充实监测人员和技术力量,为群测群防员配备简易、标准化的监测、报警等技术设备、通讯设施和必要的交通车辆等,每年对群测群防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群测群防员技术水平和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和推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制度,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人员补助资金和意外保险制度。

  2、开展新型高效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选择89处风险等级较高、尚没有实施搬迁和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仪器,提高监测效率和精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包县机制,对群测群防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指导开展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提升群测群防工作专业化水平。

  3、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预警

  选择3处成灾机理典型、稳定性差、风险等级高且难以实施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以位移、应力、地下水、降雨等因素为主的立体综合监测,通过布设专业监测仪器进行实时自动化监测,对监测数据实时分析,研究地质体变形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适时发出预警预报信息,为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建设

  “十四五”期间,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准度。

  (三)综合治理

  对稳定性差或较差、风险等级高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险移民搬迁或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1、避险移民搬迁

  (1)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不宜采取工程治理的人口密集或群众疏散困难的区域和稳定性差、风险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十四五”期间计划搬迁1000户。

  (2)规划选址。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在搬迁安置过程中,充分依据安置区地质条件进行科学选址,尤其要对安置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保障科学安置和搬迁安置群众的安全,通过多种举措保障避险搬迁群众新居所和就业、就学条件。

  2、地质灾害治理

  (1)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对稳定性差、风险高、难以实施避险移民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十四五”期间计划对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威胁交通、水利、景区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治理;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开展工程治理。

  (2)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对风险较高、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工程治理措施进行排危除险。“十四五”期间计划地质灾害实施排危除险13处。

  3、重大工程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从源头上引导各项建设工程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加强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实施的各项建设工程,要严格进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四)应急防治

  坚持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为核心,尽快建成建实适应公共管理需求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机构、信息网络系统平台、技术装备体系和应用技术系统,为全市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明显提高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水平。

  1、建立和完善应急机构和队伍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和专家队伍的建设,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应急专家队伍的规模和结构,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临灾处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作用。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救援力量。加大应急车辆等必要的应急装备投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值守与处置

  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提高应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流程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及设备升级、维护

  为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建设市级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处置会商指挥系统,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现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市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实时异地会商系统。主要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移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以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等。

  (五)防治能力建设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是编制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经专家评审后由相关部门发布实施。

  二是每年年初在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召开由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利、交通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参加的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会,根据会商结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2、加大防治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水平

  一是以汛期为重点,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日”和“6.25土地日”为基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微视频和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二是每年聘请省地质灾害专家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干部和监测责任人及群测群防监测员进行1次培训,每年开展1次地质灾害简易监测技术培训,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群测群防人员日常巡查记录、灾害识别、紧急情况上报和组织避险撤离等业务水平。

  3、应急处置演练

  为了提升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确定可靠的逃生路线、设立安全的避难场所,并进行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主要工作包括:隐患点现场调查、确定逃生路线和避难场所、逃生路线和避难场所指示牌的制作和安装、以及开展应急演练等。规划期内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

  4、加大地质灾害专业队伍支撑力度

  应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支撑机制,和地勘单位签订防治技术支撑服务合作协议书,对群测群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由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派出人员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专业队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

  五、实施安排、投资匡算与资金筹措

  (一)实施安排

  1、地质灾害防治常态化

  “十四五”期间,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每年年初会同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对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研判,与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签订技术支撑服务协议。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每年全市范围内开展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地质灾害年度“三查”及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工作。汛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机制建设推动运城市灾害防治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2、2021年

  (1)协助省自然资源厅继续完成芮城县、垣曲县、平陆县、夏县、河津市、新绛县、稷山县共7个县(市、区)的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三是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运城市1:10万及盐湖区、闻喜县、绛县、临猗县、万荣县、永济市共6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2)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完成42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作;

  (3)实施3处排危除险工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20户避险移民搬迁。

  3、2022年

  (1)协助省自然资源厅继续完成运城市1:10万及13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2)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完成17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和3处综合专业监测点建设工作。

  (3)实施2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工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500户避险移民搬迁。

  4、2023年

  (1)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完成1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2)实施2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4处排危除险工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400户避险移民搬迁。

  5、2024年

  (1)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完成1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2)实施2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处排危除险工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50户避险移民搬迁。

  6、2025年

  (1)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完成1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2)实施2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处排危除险工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0户避险移民搬迁。

  (二)投资匡算

  参照以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综合防治工程等经费使用情况和相关行业取费标准,估算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经费19008.64万元。其中,调查评价需资金约3256.84万元,监测预警需资金约1440万元,综合治理需资金约13745.00万元,应急防治需资金约175万元,防灾能力建设需资金约391.80万元。

  1、调查评价费3256.84万元。①汛前、汛中、汛后进行的地质灾害“三查”及冻融期核查工作650万元;②运城市1:10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250万元;③盐湖区、闻喜县、绛县、临猗县、万荣县、永济市共6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共计1017.04万元;④重大地质灾害点勘查750万元;⑤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325万元;⑥运城市中心城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64.8万元。

  2、监测预警费1440万元。①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费用175万元;②专群结合监测预警费用890万元;③专业监测预警费用300万元;④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建设费用75万元。

  3、综合治理费13745.00万元。①避险搬迁费用12080.00万元,其中6040.00万元为省财政出资,2416.00万元为市财政出资,2416.00万元为县财政出资,1208.00万元为个人出资;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600万元,由省财政、县财政出资;③地质灾害排危除险65万元,由县财政出资。

  4、应急防治费175万元。①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方案》费用75万元;②应急处置调查费用25万元;③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及设备升级、维护费用75万元。

  5、防治能力建设费391.8万元。①《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91.8万元;②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费用50万元;③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地质灾害宣传、科普教育费用75万元;③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费用50万元;④地质灾害专业队伍技术支撑费用125万元。

  (三)资金筹措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费用、地质灾害监测点布设费用申请省政府财政预算。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临灾处置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等费用由市、县政府投入。

  3、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列支。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可申请国家财政补助;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可申请省人民政府财政资金;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申请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由县人民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列支。

  4、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筹资。

  5、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还可多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出让价款等)、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领域,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给投资人以社会回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完善各层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文旅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防灾

  进一步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同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工程验收同时验收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的“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的投入。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要统筹多层次、多领域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资金投入机制、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责任人的治理责任。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

  (四)增强宣传教育保障

  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与防治常识宣传,提高灾区人民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和抗灾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借助“气象日”、“环境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日为契机,以本《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中心内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能力。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乡(镇)、农村、学校、厂矿企业及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灾害隐患点附近的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识灾、报灾、避灾、救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县(市、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地区的村镇干部办好群测群防培训班,增强群测群防人员的防灾救灾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抗灾水平,不断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加大技术保障

  充实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力量,加强在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门人才引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监管水平和专业素质。对防治区内乡镇、村负责人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升监测技术含量,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处理水平,提高监测预报成功率。

  利用地勘队伍人才和技术优势,鼓励各地勘单位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装备,提高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危险性评估、设计、施工、监测等综合能力。

  七、附  则

  1、本《规划》经批准后颁布实施,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规划》由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