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国 、胡强国继承不动产公示
发表时间:2023-02-03 10:00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胡卫国 、胡强国

  被继承人:胡民生

  房屋所有权证: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南路214号地矿小区,4幢1单元2层20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河东东街运城市政务大厅一楼西侧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359-2059053

  公示单位: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