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7 16:56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方式

  专家入库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原专家库成员需更新个人信息,新申请入库专家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

  二、新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科学严谨,认真负责,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在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研究,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地质勘查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10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野外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廉洁自律,诚实履行专家职责。

  三、专家库管理

  (一)对各单位推荐的拟入库专家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确定专家人选。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调整。本人因自身身体健康等原因可自主申请退出专家库。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专家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在征求被推荐专家个人意见后依据上述条件,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组织填写《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推荐表》,由本人签字、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10月31日前报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地勘科408室。

  (二)各推荐单位应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和单位推荐资格。

  (三)对拟新入库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专家库。

  联系人:文奎红   电  话:0359-2288385

  电子邮箱:ycchdkk@163.com

  附件: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推荐表.doc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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