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清理保证金自查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21 09:46

  根据市发改委转发《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行政审批局《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保函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行政监督所辖单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保证金清理开展了自查工作,对已收取保证金的已全部按照法定规定时间全部足额退回,不存在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

  特此公告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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