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杰 继承不动产公示
发表时间:2024-08-08 16:14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张英杰
被继承人:张建忠
房屋所有权证:运城市房权证盐湖区字第10358925、10358925-1号
不动产坐落:运城市河东东街151号,2幢2单元1层103号(现坐落为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151号市委市政府第十一家属院,2幢2单元1层10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河东东街运城市政务大厅一楼西侧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359-2059053
公示单位: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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