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平、常小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发表时间:2024-08-13 10:34

  权利人: 王凌峰 ,身份证号:14270119******1510,义务人:梁小平、常小明,身份证号:14270219******1522、14270219******151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禹都大道禹香苑新城,11幢1单元6层601号房屋他项权证号为运城市房他证盐湖区字第16415211号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凌峰   

  2024年08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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