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规定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9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2288331;

  传真号码:0359-2288332;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9-2288331)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附件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

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法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

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提供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

编号

 

所需信息

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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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表下载】: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